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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做了选择,就永远无法回头

燕十三
  其实在很多年以前,初看《三少爷的剑》一书时,差点儿以为开篇那个孤独、疲倦,但却能使出高妙剑法的剑客燕十三,就是书中的主角——三少爷。因为一直记得看《胭脂扣》的时候,梅艳芳饰演的红阿姑如花,似无意偏多情的、嘴角噙了吟吟的笑意,问那一见之下就再也无法忘怀她的痴心公子:“十二少,是兄弟真有十二人,还是排行第二?”那真正是一个雅致而无比奢靡的年代,与荒唐的风花雪月最是相宜。后来,已经成为鬼魂的如花却依然执着不悔,她回到现代社会,欲借助外力找寻当年的爱人。只见她款款向新风气下的年轻编辑解释:“子孙稀薄时,排行前可故意加个十,是求人丁兴旺的意思。”故,即使只有兄弟一人,也可以叫做“十一少”,那样的旧黄历翻起来,真是怪趣的紧。
  而对于“十三”这个历来被西方视为禁忌,纵使在东方古老中华,也往往带有些许鄙夷意味的数字,不知为何,却仿佛被古龙所偏爱着。正如同三毛在《我的宝贝》一书中写及的那个女子,她视死亡为生命中最庄严的礼节、最隆重的仪式,酗酒无度,终于求仁得仁。她的手腕上亦戴着一串刻有数字“13”的金链子,在西方,也许这也算得惊世骇俗。这样的人们,骨子里往往有不欲向世俗妥协的倔强,之于古龙,也似乎就并不那么难以理解了。
  比起树林中那个叫做“小讨厌”的孩子对于燕十三这个名字由来的一番解析,我却始终是更喜欢古龙在《碧血洗银枪》中,对“无十三”这个名字的诠释;不是口天吴,而是没有的那个无。无十三,因为他自己说他是个无名、无姓、无父、无母、无兄、无弟、无姊、无妹、无子、无女、无妻、无友的人。还有一无,便是无敌。
  想要无敌,先要无情。可是,无论如何,号称无敌的无十三还是死了,终于化作一摊枯骨。他死在他最亲近的人手中。想来如果真是无情,又怎么会因为无法忍受寂寞,而最渴求一盏光明的灯,与一床可以带来一点温暖的棉被呢?无敌,也还是敌不过世间真情的召唤吧?
  而今天的燕十三,又是不是真能无情?夺命十三剑的第十四种变化,是不是也真的已经天下无敌?
  虽然我很快就知道,这个故事的主角不是燕十三,而是那个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三少爷,但是,在这个属于剑,也属于江湖的故事里,燕十三不是配角,绝对不是,甚至有时候,我们对他简直寄予了比对三少爷还要多的关注和期望?谢掌柜捞起他的剑,年年等他再回神剑山庄;我们也想知道,在三少爷和燕十三之间的那场较量中,究竟谁才是真正的第一高手?
  独孤求败一生最大的悲剧是欲求一败而不能,终于因为寂寞入骨,郁郁而终。慕容秋荻也许确是伤害三少爷至深的人,但那不是一种较量,即使伤害,也是因为求之不得、辗转难平的深爱吧?如果高高在上的三少爷,没有了真正的对手,他是不是也会因为寂寞而永远沉沦?谁说过,有时候好的对手比好朋友还要难得,也因此更加之值得尊敬和珍惜。
  燕十三用剑,三少爷也用剑,但是,他们竟不约而同的放下了手中的剑。一个是为了找寻自己除了剑以外的人生意义,在两种极端的生活中苦苦挣扎;另一个则是为了证明自己为剑而付出的一生心血究竟是否值得,反而选择放下了剑,默默等待,等待重新再拿起剑的辉煌与骄傲。
  江湖上少了一个三少爷,多了一个没用的阿吉;江湖上也少了一个燕十三,却多了一个段十三。阿吉过的是社会最下层的生活,挨打了也不还手;而段十三的十三把刀,不会杀人,只会救人。傅红雪曾经用他从不放下刀的手为孩子接生,同样沾满鲜血,但却不是为了死,而是为了生。
  究竟什么才是一个剑客一生追求的最高境界?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又是怎样?不是只有三少爷才思考这个问题,燕十三,他何尝不是也在苦苦思索,艰难追寻。
  简传学说,我知道这个世上有一个人可以救你,他是对着三少爷谢晓峰说的,那个时候,三少爷的生命只剩下最后的三天,武林的神话随时可能终结,烟消云散。但是,他继续说,如果他救了你,他就一定会死在你的剑下,这是你们的宿命,冥冥中早已安排好,谁也改写不得。
  我们无论如何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矛盾与无奈?我们更不明白,既然知道这样悲剧的宿命无法改变,那么,为什么还要救下这个注定杀死自己的人?
  因为,段十三,或者燕十三,他一定会这样回答你:没有了对手的我,也很寂寞。教授铁开城武功却拒绝铁开诚的亲近,这样隐忍的痛苦,只因为他时刻忠于自己的剑,既然是剑客,就永远是剑客。生死决战,也不过因为一句:你是谢晓峰,而我是燕十三。
  也许,这就是我们永远无法真正明白的江湖,但是,信仰的力量,却永远是最伟大的。
  燕十三救活了三少爷,但他却没有死在三少爷的剑下,要命的第十五剑发动的时候,他反而挥手杀死了自己。谢晓峰说:“如果你救过一个人的命,就很难再下手杀他,因为你跟这个人已经有了感情。”燕十三,终究不是无情的人。而一个剑客一旦有了情,是他的幸,还是不幸?
  惊天地泣鬼神的十五剑是燕十三一生心血的精粹,他看到了它的可怕,因为它所带来的只有毁灭和死亡,于是,燕十三不惜用结束生命的牺牲来毁掉这一剑。他终于还是完成了一个剑客的使命,殒身于剑,而且是登峰造极、天下无双的一剑,他应该是死而无憾的。只是,这,又是幸,还是不幸呢?
  王怜花说:人生,就是一个道路的问题,而上坡和下坡其实是一条路。这句话用在这里,是否合适,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人生的难题,无解的太多,我却不愿做这样执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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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鹏
  喜欢丁鹏,也许在很多人,是因为喜欢那个演绎他的男子,一张有着古铜肤色、俊朗五官的脸庞,诠释了一个古龙笔下有着些许神幻色彩的传说。多少年了,人们每每想及黛玉,脑海中便一定会浮现出陈晓旭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面容,而翁美玲用调皮慧黠的神情,让金庸书里那个古灵精怪的蓉儿也不再是纸上淡薄遥远的神话。那些风神中透出惊人相似的人物,让一个个武侠世界中的角色变得生动、鲜活,并且丰满起来,因此值得我们长久记忆和深深感激。
  只是,丁鹏,这个虽然诞生于古龙笔下,但成长的经历却也许超越了原有设定的轨迹、因而终于成为一个别样传奇的男子,对他的欣赏与喜爱,都不仅仅是因为外表的出众或者是武功的超群那么简单,透过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当我们试图穿越一切而无限接近一个人的内心与灵魂,那么,他是否依然还是一个值得我们激赏与评说的男子?无论先时的青涩懵懂,抑或蜕变后的羽化重生,一条不寻常的人生路,造就了一把不平凡的刀,和一个不平凡的人。
  我可以想象得出:一个出身卑微、家境贫寒的男孩子,怎样为了父亲的期望和自己的理想,渴望通过拼搏,一举成名天下知。这个以“奋斗”为主题的故事,是从古代到今朝,从来没有停止过上演的,只不过方式也许不同,有人用纸笔,书写人生的信仰与追求;而有人用的是剑,是血,甚至是年轻的生命。当我们把那些辛苦挣扎出身的男子唤作“凤凰男”,这里面有着善意的戏谑,却也有对那种浴火重生的由衷赞叹。当一个人因为注定无法选择出生而毅然选择重塑自我的时候,支持他的动力与勇气,也许远远超出了那些没有亲身经历过这一切的人的想象。试问一个衣食无忧的世家子,生来就有用不尽的财富和世袭的声名,他该如何理解一个连下顿饭都不知道在哪里的穷小子,何来的胆量向当世名家挑战,要求一绝高下?成名,是男人的梦想,没人免俗,没人例外,只是,成名对有些人而言意味着荣耀,而对另一些人,也许意味的则是整个生命的赌注。
  如果没有遇到秦可情,丁鹏,他是否已经击败了柳若松,实现了他最初的梦想?而如果击败了柳若松,丁鹏,还是否会遇到青青,得到他一生的真爱与做梦也不敢想像能够得到的一切?
  千百年前,中国古代有名的圣人老子就曾经说过这样的话:“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阴差阳错,机缘巧合,这些词也许不是仅仅会在小说中才出现,不同的是,当面对人生致命的打击与低谷,你的选择是什么?
  丁鹏不是王维,他并没有“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超脱;丁鹏也不是陆游,他也没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豁达,对于一个在一瞬间天地翻覆、一无所有的他来说,丁鹏想到的是死。死,也许是这世上最简单的逃避办法了,他想死,是因为他再也找不到继续生存的价和意义,人生所有的梦想与追求,再他面对阴谋恍然大悟的那一刻,灰飞烟灭。
  他在决心去死的时候见到了青青。青青让他去摘忘忧草,他就去,一次次摔得鼻青脸肿也不肯放弃;为了救青青,他不惜拼命,却不记得自己的武功其实并不高明。既然决心一死,那么这世上也就没有什么是可怕的了。
  这句话还有另外一个说法:“既然连死都不怕,那么,还怕活着吗?”活着,就有希望,就能从头再来。只要人还在,心不死,哪怕心死过,也可以置于死地而后生。
  丁鹏不知道,是他连死都不惧的勇气与牺牲,帮助他赢得了青青的眼泪和这世上多少人简直可以为之拼命的魔刀。有人抱怨说丁鹏的运气太好了,我不否认运气的存在,但是真正的运气,永远偏爱懂得付出的人,握紧了自己的拳头害怕失去,最终也将与这运气失之交臂。
  如果一个男人羡慕丁鹏,我想,他一定是向往丁鹏高绝的刀法,能与三少爷一战的荣耀,羡慕丁鹏拥有世上最美丽最温柔最聪慧的妻子,以及一段传奇经历带给他的声名、财富,和那一血前耻的痛快淋漓。而一个女子如果欣赏丁鹏,则怕多是怜惜他一腔少年痴心被无情欺骗的伤痛,也无限渴慕他对妻子不虚伪、不做作、亦不动摇不改变的坚贞。尽管有谢小玉的万般风情,尽管也曾因身中奇毒而想出世上少有最稀奇古怪的招数,甚至和妻子为他安排好的侍女同榻而眠,但是,在他心中,始终只有青青一人。她是他的妻子,也是恩人,知己,伴侣,那份纯粹而真诚的相知相悦,在一干女儿心中,必定远远超过了“魔刀”的威名。只要能与心爱的男子七夕盟誓,缘定三生,谁还在乎他是不是天子皇上?她是他的妻,他是她的夫,天下之大,只余“夫妻”二字,再不分开就是了。
  在关于江湖父子的那篇小文里,我曾经写到丁鹏在武侠天地中一个非常特殊的身份,他不是一个单纯的浪子,他是父亲的儿子,也是儿子的父亲。那段关于幼儿抓周的文字,看似轻描淡写,而实则写尽了一个父亲也只有一个父亲才能懂得的苦心吧?在别的父亲选择无尽给予与宠溺的时候,丁鹏却选择了明智到几乎苛刻的取舍。有人说古龙笔下的人物,往往没有过去,似乎也很难看到未来,丁鹏也许正因为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古龙笔下的男子,他的过往与将来,竟然仿佛是那么清晰与决然的,因为多了世俗的身份,因此,这传奇一样的男子也就多了一段世上最平实的人情味儿。丁鹏与青青,他们本该是最最脱俗的两个人物,可是,他们的故事在我眼中,在我笔下,因为多了夫唱妇随的举案齐眉,多了父子情深血浓于水的牵绊种种,却最终变成了一对最平凡夫妻的朝朝暮暮,柴米油盐。只是不知那些期待看到我写丁鹏的人儿,是会忍不住失望,还是会别有一番惊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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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留香
  悠悠华夏,古老神州,五千年的文明简直已经渗入了凡俗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哪怕是一举手一投足,抑或是一个方块字,一个上古音,都仿佛流淌着浩瀚的历史洪流,席卷了各种的美丽与神奇。
  中国独有的天干地支、五行八卦、十二生肖,甚至沿袭血脉的姓氏,都无一不透出一个民族的醇厚。《百家姓》不过是个约数,曾经的我有一次突发奇想(其实,突发奇想是我的爱好兼专长,已经成为一种习惯,熟悉我的人都见怪不怪了),对着厚厚的《现代汉语大辞典》,要尝试找尽可能的中国姓氏,尤其是慕容、南宫一类琅琅而雅致的复姓。那些文字就被我顺手写在一本笔记本的后面,而今,却终于不知所踪。
  只是想说,即使对中国人司空见惯的姓氏,如果深究下去,也会发现不少的奥妙,让人欲罢不能翁。如果说“杜子腾”、“魏安富”,是现代人茶余饭后不登大雅之堂的笑话,那么“牛僧孺”偏偏姓牛、生生糟蹋了一个好儒雅的名字,则是自古就有的遗恨了。自然也有姓得好的,就像纳兰容若,那样耐人咀嚼的恒久芬芳,与一个如此多情而风流的男子之间,竟是这般契合;再有如柳永,凡有井水处,永远有杨柳的青翠葱郁,白衣三变,真个是非“柳”不足以为其姓。
  一干姓氏中,张王李赵,最是常见,因为无从选择,也只得为自己这位列榜首的寻常姓氏为傲。只是,最得我心者,还是当属一个“楚”字,不知为什么,固执的让自己曾经小说中的男主角叫做“楚云飞”一个如今看来俗不可耐的名字,只是因为那个姓氏带给我太多的遐思与绮盼。楚霸王项羽其实并不姓楚,但那份张扬的霸气与乌江时的愁肠,依旧让人动容;还有“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的四望空阔寂寥,都为这个姓氏平添了几分大气与深沉。如果姓氏有声,楚,必是空灵的箫声;如果姓氏有色,楚,则是雨后天青,分外洗目。
  楚留香,一个肩负了在我看来世上最美姓氏的男子,同时又拥有“留香”这样含情脉脉、引人浮想联翩的名字。当他带着足以令太多少女倾倒的迷人微笑,穿一袭不惹半点尘埃的飘然长衫,手执书有“我踏月色而来”字样的折扇,沐浴着满天的星辉月光,缓步从那些个叫做“某某传奇”的故事中走出的时候,星月,恐怕也只好为之失色了。古龙笔下有三个在我心中仿佛注定得天独厚的男子,如果说李寻欢是苦涩中凝结的甘美,陆小凤是洒脱中挥舞的自在,那么,楚留香就是一件精美的牙器,莹白中透出人间的温暖,却也总无法再沾惹半分的世俗气息,有些像遍观苍生的菩萨,至近至疏,至亲切又至威严。
  楚留香,盗者中的君子,风尘中的元帅,这样的人物,总难免让人想起关汉卿的自嘲之语:“普天下郎君领袖,盖世间浪子班头。”楚留香的名字好,有人说无十三的名字也好啊,只是好的各有千秋:一个是任凭什么也无的孤愤萧索,一个却是永远“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古道热肠。楚留香有情,有爱,有朋友,也有恨,有憎,有对头。对一个人来说,尤其物质至上如我者,一直坚信:“有”,总是要胜过两手空空的“无”的。
  有人会忍不住怪我避重就轻吧,楚香帅轰轰烈烈的一生,做过多少惊天动地的大事,那个中曲折,皆可引人入胜,让人荡气回肠,而我,却只顾在这里仿佛自言自语一般,似全说些不相干的废话。也许,就是因为香帅一生的经历委实太过传奇了:那风中隐隐的郁金香,那出生入死的大起大落跌宕起伏,还有,无数痴心少女的微笑与泪水,以及那些惊世骇俗的武功招数与让常人永远难以预知的神秘遭遇,这一切的一切,早已在传诵与吟咏中,成为经久不衰的桥段,又何须我再去锦上添花呢?我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在一个合理的距离和一个适当的角度,默默注视着这个带领我走入武侠世界并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至今仍不思归路的男子(不记得是不是告诉过大家,我所看的第一本古龙小说,赫然正是“楚留香传奇”第二部《大沙漠》),他不一定是我心中的大英雄,仿佛高不可攀,他本该是一个和蔼如同长兄的人物,只可惜,隔着白纸黑字与太多人敬仰崇拜的目光,他永远不可能知道我的存在,而我们,也因此注定无法遥相慰藉,彼此相惜。于是,我只有在心中默默祈祷,虔诚祝福,愿来生时,你我皆是凡人,到那时,就可以真实相系了。只是那样,失去了光华的你,我是否还能一眼把你从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中认出?究竟是想你如皓月般夺目、给天下一种希望与寄托,还是自私地希望你因终于平凡而交往无碍?我心里其实是无比矛盾的,自己也说服不了自己。
  而楚留香,依然还是那个独一无二的楚留香。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人,何止一个?树上从来不曾有过两片相同的树叶。可是,有些人,他们的命运是上天早写好的,注定辉煌,也注定无法模仿与复制。当石绣云选择依然离开,当张洁洁义无反顾的放手,她们竟先于我,懂得尊重这份宝贵的唯一。
  郑少秋的演绎,也许确是符合了我对人物原有的种种假设:不是无暇而逼人的帅气,眼角浅浅的皱纹里,有一抹隐隐的沧桑意味,而笑起来,又有春风拂面的和煦。至于那个爱摸鼻子的小动作,真不知是古龙怎样钟爱这个男子、都生怕太过的完美反而失真,于是才加诸在他身上最可爱的毛病了。想来上天还是不公平的,试想一个面容猥琐可憎之人如果不幸患上了鼻炎,成日价涕泪涟涟,该是多么大煞风景!而胡铁花的模仿,到底是为了故意捉弄取笑,还是潜意识里不自觉、打死也不会承认的嫉妒在作祟,只怕,还真蛮有些难说呢。
  如果说一个女子,真能不对楚留香这样的男子动心,那么多半是谎话;而一个男人,即使嫉妒或者不忿,也终于只能承认,拥有这样的朋友,当然远比拥有这样的一个敌人幸福。只是与我,依然只想和他静静促谈,但却因为这永远无法亏负的声名吧,终于成为奢求。
  我老了,香帅却不会老。这样的男子,永远如花,四时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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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吹雪和叶孤城

自那无名亦无情、骄傲却又寂寞的“东海白衣人”带着他的剑和一股别人也许永远效仿不来的孤高清冷,在古龙笔下的武侠天地里郑重登场,自此,便仿佛缓缓拉开了一道关于剑以及关于那些生命精魂都似已与剑融为一体的剑客们浩然长卷的华丽大幕。其间几多辉煌荣辱,几多坎坷漫长,而青锋利刃,清冽冰凉,却是永远闪耀着让人不能逼视的光芒。
  中国文化的广博,无一不如是。纵使武功招数乃至工具吧,自古亦便有所谓“十八般兵器”之说。十八只是个精华后的约数,而其中的剑,却因为背后积淀了太多的历史与人文渊源,逐渐自成一家。无论干将、莫邪以血肉铸剑的殒身不恤,抑或“国宝档案”中价值连城的吴越神兵,纵是女子,公孙大娘剑器一舞,也让天地变色,日月含惊。剑,不是一种简单意义上的武器,它往往象征尊贵,代表威严,而双面刃发人深省的教益,更是早已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与刀不同,一个是酣畅干脆,绝不拖泥带水,一个却是深深内敛又难掩锋锐。剑的文化与历史,几乎可以承载起一个古老中华民族的过往了,因此,剑在我心中,一直是一个君子、智者,甚至帝王的形象,带着澄静与深邃的一触即发,光华万丈。《穆斯林的葬礼》中,那对叫做青萍、结禄上古剑名的兄妹,还有朋友写古代小说时煞费苦心为笔下人物拟定的宝剑为名,都足以看到,剑,实在是中国人骨子里不自觉的一种折射。
  武人与他们的兵器之间,总是有种相似与默契的:性烈如火的程咬金,最配不过他的开山三板斧;而那神秘的人儿,他的武器竟也是只同样神秘的箱子。在古龙乃至于全部的武侠传说中,刀和剑可谓平分秋色,占据了“武林兵器谱”几乎完整的江山;而如果要提到“以剑为名”的人物,我们更是可以如数家珍般道出许多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从独孤求败,到“神剑山庄”的山少爷谢晓峰,甚至为自己所创的“夺命十五剑”慷慨赴死的燕十三,以及《猎鹰.赌局》中那位让我印象十分深刻的不世出的名家、那以枯枝解剑诀的红袍老人。剑,到了他们手中,也只有在他们手中,才是并不辱没的;而那个每次拔剑不成就已经被斩断的江南慕容手下,因为缺乏“剑在人在,剑亡人亡”的坚持与勇气,早已不配“剑客”之名。
  然而,提到古龙,提到他笔下的剑客,任凭谁,只怕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西门吹雪,甚至我们简直已经固执的认为,“剑神”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溢美之词,而是简直可以和西门吹雪这四个字一道,成为只属于他的名字和标识、电影《满汉全席》中,当所有同道的掌声与敬重只为一个人而诞生,那份尊荣,无与伦比。
  仿佛自东海白衣人以来,剑客就是注定要穿白的,一尘不染,带着圣洁不容玷污的从容与非凡。而剑客自己,也似乎都冷如洁白的冰雪,不苟言笑的面容,冷峻到几乎残酷的神经,好像只有这样,才能使出又快又稳又准又狠的剑法。剑客无情,才能无敌。
  然而,剑无情,人岂能无情?无敌后的寂寥,又是谁知惆怅?
  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是血,却不一定是仇人的血,也许有时非但没有仇,hai 很是惺惺相惜,或者,千不该万不该,只不该让他们偏偏都是用剑的吧?一旦选择成为剑客,为剑而死,也就成为了一种梦想与光荣。而当西门吹雪吹落剑尖的最后一滴鲜血,他的独白堪称写尽了剑客的心声:“当你一剑刺入他们的咽喉,眼看着雪花在你剑下绽开,你若能看得见那一瞬间的灿烂辉煌,就会知道那种美是绝没有任何事能比得上的。”剑客,不是杀人如麻嗜血如命的刽子手,而是把剑法——哪怕是只能杀人的剑法——当作了生命真谛的人,那是只有尊剑成道的人才能体会的境界,也道尽了剑者才有的信仰与追求。人无信仰不欢,甚至无嗜都不可与之交,西门吹雪的信仰是剑,和三少爷最大的不同,是他并非终于做到了“手中无剑,心中有剑”,而是他把自己整个人都好似化作了剑锋,作为信仰最忠实的献礼。
  花满楼的眼睛虽然看不见,但是他说,西门吹雪自己身上便有剑的杀气,让他不愿意靠近。奇怪的是,他们却偏偏都是陆小凤的朋友;而那一面的冷傲与一面的温暖之间,竟是体现着人生两重理想之间惊人的均衡,既宛如黑与白的分明对立,却昭现着世人对享受生活和追求梦想不懈的渴望,二者不可或缺。
  西门吹雪是剑神,神,在我看来是一个无喜无嗔的字眼,因此,西门吹雪虽然是剑神,而在放下剑的时候,他依然应该是一个凡俗中的血肉男子吧。无论是调皮到要陆小凤刮去胡子的暗坏如孩童,还是名对孙秀青时再怎样也终于无法掩饰的温柔细致,而那几乎可以融化了冰雪的“剑神一笑”,更是成为了一段不朽的传奇。我想,如果用一个够时髦的词去形容手中有剑的西门吹雪,那个词一定是“酷”(呵呵,用江南形容黄药师的话来说,就是酷的“堪比一头犀牛”,虽然我个人认为犀牛其实满温柔的),然而,欣赏拔剑的决然,是不是还有很多人,喜欢他隐藏在这冷酷外表下的真实性情,纵使也许并不容易见到,却发誓要寻寻觅觅,并且好好珍惜?
  对于古龙为西门吹雪安排下一个温馨的家,我是感激的,他让这个绝世的剑客终于至少有一瞬间是摆脱了那如附骨之蛆的深深寂寞。而人间的温暖,究竟是丰富了一个注定为剑而生的人的生命,还是让本应该高高在上、凌驾于人世的神剑消磨了原本的凌厉与锐气?对西门吹雪而言,生命中最重要的,究竟是朋友,是妻子,还是一个足以匹配的对手呢?
  
这一篇文章,我是为西门吹雪而写的,但是绝不是仅仅为西门吹雪而写,还是为了那些同样孤傲的剑客,尤其要为了放眼天下或许唯一一个可以与西门吹雪决战于月圆之夜的另一个神奇人物——叶孤城。没有了叶孤城的西门吹雪,也许只是另一个独孤求败,亦可能因为失去对手也失去斗志,终于成为一个平庸的凡夫俗子。同样,没有了西门吹雪的叶孤城,终其一生在白云之上高处不胜寒的琼楼玉宇之中,终身独饮的不是成功的喜悦,而是也许只有深深的无奈与凄凉。他们是敌人,是对手,可是,除了他们,或许没有人能明白,这样的对手竟是比知己还要可遇而不可求。
  叶孤城的名字,出自一首苍凉浑厚的古诗:“黄河远上白云间,一叶孤城万仞山。”黄河,白云,远山,都是些属于大气豪迈的意象,隐隐透出一种雄壮与豪情,但是又仿佛带着英雄末路的深深落寞。叶孤城的一式“天外飞仙”,招如其名,有如羚羊挂角般出神入化,无迹可寻。当万梅山庄主人与白云城城主在风起云涌的一刻注定相会,当两个几乎同样骄傲的当代剑客对面如同注视着镜子中的自己,我竟然荒唐的想起了一句旧词:“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回头仔细想想,怕还是真的有那么几分道理的呢。不早不晚,恰好的相逢,这是上天的恩宠,何尝仅仅是只为着普天下的有情男女呢?奈何,这相逢的结局,却是永远唯余喟叹的,相见争如不见,皆因此事古难全。紫禁之巅,陆小凤只愿:西门吹雪不是西门吹雪,叶孤城也不是叶孤城。
  究竟是应该埋怨既生瑜何生亮,还是因为一时共生,瑜亮一说才能成为并传千古的佳话呢?
  为夺皇权而终于败露,似乎决定了后来叶孤城终于以身殉剑的命运。我们不解的是正如魏子云的一问:“城主在天外,剑如飞仙,人也如飞仙,何苦贬于红尘,作此不智事?”而王怜花一句只因“江山如此多娇”,说出了天下男子无人能免俗的野心。我不是政客,更无心仕途,只是,关于权利和地位的诱惑,确是自古无人能够反驳的。多少剑客不亦是为此疲于征战一生吗?而当西门吹雪说出“你对剑不诚”、叶孤城答曰“只诚于人,不必诚于剑”的时候,我们终于可以看到,他们之间,其实终究还是有太多不同的。叶孤城也许自己也不知道,他是一个裹着剑客外衣的枭雄,他的梦想是剑,却不仅仅是剑。西门吹雪未必就没有除剑以外的其他牵绊与情感,但是作为至高的信仰,剑,依旧只是他的唯一。
  无论如何,死在西门吹雪剑下的叶孤城,心中还是一片澄明的,求仁得仁,未必不是一种最好的解脱。
  而当轰动天下的决战已过去,西门吹雪的心比叶孤城的尸骨还要冰冷,这一切,只因为“ 比朋友更值得尊敬的仇敌已死在他剑下”。无论多少人会认为他的故作矫情与做作,我却似乎可以明白,那种失去了对手的巨大空虚,让人内心是怎样的一种难以承载。以前看过余秋雨的一篇散文,讲述的是关于海参崴海边两位垂钓的老者。他们一个肥胖,一个瘦削;一个每天只要满载整篓的小鱼已经很知足开心,一个却用硕大的钩子来固执地坚守与大海的谈判和对抗,拒绝微不足道的施舍。两个人一个物质,一个精神,尽管是那样的不似,然而,当有朝一日,其中一个发现另一个不在的时候,他恐怕也要因此而忍不住质疑自己以往所坚守的信念与价值了。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也许是古龙所呈现给我们的最伟大的一双对手,而那场生死决斗,也绝对不是剑与剑、剑客与剑客之间的对决,关于人性、信仰、善恶、是非,一切的一切,在几乎达于巅峰的对抗中,戛然而止。
  西门吹雪是自从开始写男子系列以来,呼声也算得很高的一个。比起对傅红雪一味的固执偏爱,心心念念,耿耿于怀,那么选择西门吹雪的人群似乎倒要广泛了许多。猜测爱他的理由,想来不是因为他的冰冷够味道,就是因为他骄傲之下依旧的真情吧?而叶孤城这个同样本来应该笑傲尘世的奇男子,则只有在文末的时候,空余给我们一声悠长的叹息。
  剑,也许注定是寂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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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香川
  《红楼梦》中,宝玉生辰,群芳开夜宴,占花名的闺中游戏竟一语成谶,写尽了众女子一世不自知的悲欢:无论“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宝钗,还是“除了她再无人配做芙蓉”的黛玉,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大观园一时的繁华,终于还是在“三春之后”,诸芳散尽,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后来又看过有人戏评的“金庸群芳谱”:蓉儿是火红热烈的石榴,小龙女自然是出尘脱俗的空谷幽兰,小昭原也应做“勿忘我”,而程灵素一生的痴梦,终于化作海棠。那里面的罂粟,是康敏,一个时时散发着迷茫魅惑的人间尤物。
  如果也去排写一张“古龙群芳谱”出来,世上的百花,只怕都要不够用了;纵是风情万种的奇葩,竟也似不能描摹尽古门女儿的种种于万一。《十面埋伏》中,章子怡饰演的花魁偏偏另类,不肯一般以花为名,她固执而肯定地说:“真正的花,当永远开在山野烂漫处。”无拘无束,无牵无绊,如流星焰火,在虽然短暂的一生中已是尽力怒放自己的生命。
  然而,古龙让笔下以花为名的,偏偏太多是男子,仿佛女人如花的绮梦,让男子也有了几分不忿,竟大有分庭抗礼的味道。自“那些花儿”之后,又有人对我说:律香川,那真是白罂粟一样的男子啊!虽不是以花为名,但以花比拟,却贴切到让人无从反驳。
  于是我想,或者真有那么一天,说不定我真的会独独为古龙笔下的男人列一份花语出来呢:傅红雪如生来带着伤痕的鸢尾,楚留香是含而不露的郁金香,小鱼儿,究竟应该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还是倔强顽强俏皮的山野百合?而花满楼该是栀子吧,带着浅浅的、醉人的清香,自是与傲霜斗寒、腊月寒梅一般孤高清冷的西门吹雪不同。
  我曾经把“罂粟”这样的评语送给过唐玉,甚至王怜花这样游走于正邪之间的男子,只是,白罂粟——老家的田野里,抑或电视媒体中,罂粟以前在我心中永远是最鲜艳的花朵,闪耀着妖异的美,让人不安,也让人疯狂。而白色的罂粟,那恐怕应该是和亦舒《风信子》中有着奇异杏仁香的风信子花一样,纯洁的外表下,暗含的是令人万劫不复的剧毒;白色,也因此被赋予了全新的含义。
  律香川,如果可以,那么,也只有这样的男子,才最是配这样的花吧。
  初看《流向蝴蝶剑》,便对律香川的印象甚至超过孟星魂。也许,是因为孟星魂的身份——杀手,尽管饱含着多少无奈与辛酸,而无论怎样,当知道他的一切准备、冷静,与隐忍,只是为了置人于死地而与善恶仇怨并无关的时候,还是难免感到深深的悲哀与遗憾。不仅仅是为他,而是为人类自知却无法改变的命运安排。
  律香川则不同,甫一出场,他已经是老伯的助手,朋友,甚至儿子。老伯是一个类似于江湖教父一般的传奇人物,而律香川的风度,在他为武老刀的儿子向万鹏王求亲、面对一干人等的恩威并重中,也已隐隐透出一种王者的端倪。律香川最妙的不是他的武功,也不是他的机智与冷静,是他做的蛋炒饭(当然,我老公的蛋炒饭也非常好吃,比我在扬州共和春吃的扬州炒饭还要好吃,多半是不吝惜材料和油水的缘故吧,呵呵)。一个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男人,居然还会下厨,无论如何,这都是一项令现代女人如我者动心的品质。
  我们甚至和孟星魂一样,在四鹏杀死韩棠后,对他们口中“要害老伯的人是律香川”这个说法绝不能相信,认为那简直就是最拙劣的离间之计;而当看到一个烂醉如泥的家伙把等待小蝶的年少公子残忍杀害,我们更加无法把这个粗鲁而冷酷的凶手和那个风度翩翩、冷静严谨的律香川联系在一起。
  之所以会背叛老伯,对律香川而言,恐怕归根结底还是那两个让天下太多男人都无法抗拒和摆脱的符咒吧——野心。俗话说:“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话俗理却深,比起一个但求衣食温饱无忧而面对冒险和挑战已经连想也不敢去想的庸士,我们似乎也不能绝对的说律香川的大胆谋划就是单纯的令人发指,他已经由一个连鸡腿都吃不上的穷苦少年成长为老伯的心腹,枭雄一般的人物,那么,渴望更加无上的荣耀,仿佛也就因此成了最自然而然的想法。
  我们或许最不能理解也是令最多人气愤不可容忍的是他对小蝶。律香川与小蝶之间,那种感情的纠葛究竟是不是也可以叫做爱呢?如果我说是,一定会有更多的人愤怒的谴责我:这样的爱也着实未免太可怕了,正如白飞飞是不是也爱着沈浪,但她却让沈浪几次在鬼门关中打转。小蝶更是如此,为了这所谓的“爱”,简直如同生活在人间地狱,甚至生不如死:来自至亲的误会,无法言说的屈辱,还有深入骨髓的寂寞,难道就是这“爱”的定义吗?然而,如果不是爱,我却是实在无法找出一个更合适的词汇来形容律香川这种极致到疯狂地步的感情,我所能做的就是在这爱的前面加上很多个定语:一种病态的爱,一种残忍而自私的爱,还有,一种因为单向、不平等而注定勉强不来的爱。
  当暗算老伯的计划终于因为老伯的谨慎和孟星魂的介入而失败,当小蝶终于因为孟星魂真挚的情感而融化了她心头千年不化的冰雪,孟星魂,仿佛成了律香川命中注定的克星。几个月前,还在一起亲亲热热吃着蛋炒饭的朋友吗,眨眼之间却成了你死我亡的对手。律香川估计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究竟输在了哪里?天时,地利,他原本占尽先机,处处上风。
  也许,失了的,只有人和。律香川和孟星魂其实是有很多相似的人物,一样孤苦的童年,一样被人施恩抚养长大,而又无一例外背叛了自己最初信仰如神祗一样的人,可是,结果上竟然却是这样的天差地别。有人一直不解,我们心中原本的律香川,本不该是这样的!对此,我只能说,如果不是古龙怀着太深的机心要写尽人性中极致的恶,故意让我们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那么,或许,就如同我一直觉得的《倚天屠龙记》中先时温婉后来狠辣判若两人的周芷若一样,也是一个为情节而注定牺牲的人。
  我的同龄人一定还有很多会记得多年前那部新加坡根据古龙作品《流向蝴蝶剑》改编的电视连续剧《莲花争霸》,现在想来,大概当时导演也觉得为难:纵是大奸大恶,也实在难有人当得起律香川的那种独一风华,万般无奈下,只能找来一个干练女子李代桃僵,而之所以要莫名引入金庸的《葵花宝典》,多半也是为的能自圆其说,求得周全吧。只可惜了我眼巴巴的企盼,终于成空。还记得那歌词倒是宛转动听:“无怨无悔我走我路,走不尽天涯路。人在江湖却潇洒自如,因为我不在乎。”当真不在乎,可还会有这许多的荡气回肠么?只是,在乎的对象不同,方法不同,差之毫厘,却可以谬以千里。
  古龙为律香川安排的结局,一如林仙儿,虽明知并非善类,却始终觉得未免残忍了些。倒是《三少爷的剑》里面那个竹叶青,虽是一样的阴谋败露,还落得双目失明这样凄凄惶惶,但熟料娃娃天性善良,不仅不忍心加害,还成了他后半生最大的福气。对于律香川,或许,古龙是想说,天理循环,报应不爽;抑或,这才是又一个枭雄式的人物如无花,最合理的结局与归宿吧。
  遥想雪白罂粟,摇曳生姿,奈何终是有毒。然因此,反如流星,在尽放的一刻,悄然陨落。
血染江山的画
怎敌你眉间 一点朱砂
覆了天下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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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装在瓶里像水,喝到肚里闹鬼,说起话来走嘴,走起路来闪腿,半夜起来找水,早上起来后悔,中午酒杯一端还是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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